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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关于受理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申请工作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18-09-12 发布人:Admin 浏览次数:

 

关于受理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申请工作的公告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《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专业分包与劳务分包管理办法》要求,我公司将开展一期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的申请受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 一、申请条件

申请加入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的企业,必须符合《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基本条件》(详见附件1)及本通知相关规定。

二、不能申请加入名录的情形

(一)在201711日至2018630日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能申请加入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:

1.因拖欠民工工资、拖欠合作单位工程款造成恶劣影响,被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而被暂停承接业务的;

2.在昆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年度综合考评中被评为D类的;

3. 在江苏省交通信用信息登记评定为C及以下。

4.其他信誉较差不适合参加预选合作单位的。

(二)在201711日至20180630日期间被相关部门查实有累计1万元以上(含1万元)行贿记录的,不能申请加入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。

(三)在江苏省住建厅信用管理和双公示信息系统中,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。

(四)在江苏省交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被通报禁止承接省内交通业务的。

 三、受理类别及数量

工程集团预选合作单位名录申请类别和组别为:公路工程、市政公用工程、劳务工程。

资质要求

数量

公路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、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、路基及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。与本公司签订合同额大于500万以上的路基桥梁工程并较好完成施工的劳务企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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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受理时间、地点

申请受理时间为201891217日(双休日除外),每天上午8301130,下午100430

具体受理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:

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三楼311经营管理部(昆山市古城中路335号)

咨询电话57560865;联系人:刘经理

五、企业应提交的申请材料

1. 申请表(一式一份);

2.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3. 企业资质证书、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(一式一份);

4. 2016年、2017年两个年度内,申请人工程业绩证明文件复印近(一式一份)。申请工程施工预选合作单位的企业需提供:中标通知书、工程合同复印件、施工许可证复印件、交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(市政工程也可提供建设单位确认完工,无质量、安全事故证明书)。 或与本公司签订合同并较好完成合同施工内容单项合同额大于500万元的公路路基、桥梁施工业绩。

5.公司具有的专业人员情况(附社保)。

6 . 公司具有的路基、路面专业设备情况(附发票)。

7. 良好行为记录、不良行为记录的证明材料复印件(一式一份)

8.  2016年、2017年两个年度内在昆山市纳税的情况原件(一式一份)

9. 申请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(如获奖证书等)。

以上申请材料除第1条申请表外,其余应按第2条至第9条的顺序装订成册(活页装订直接否决)。复印件应使用A4纸,复印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。所有申请材料需用档案袋密封后提交,密封处加盖企业公章,档案袋上一面需注明申请单位名称(全称)、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、纳税人识别号、联系人姓名、联系电话等信息。

企业对申报的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对于申请时隐瞒真相、弄虚作假的申请人,不予列入名录,并在两年内不接受其加入名录的申请。

昆山市交通工程集团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89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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